请教专家有这样一个问题:经查漂粉精仓库(火灾危险性乙类)单层占地面积1500平米,未按规范划分防火分区。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3.3.2 条规定,乙类仓库为单层建筑时,每座仓库面积不应大于 2000㎡,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 500㎡;多层建筑时,每座仓库面积不应大于 900㎡,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 300㎡。该库房占地面积 1500 平米,应划分防火分区,未划分则违反此条款。
现批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7-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2.2、3.2.3、3.2.4、3.2.7、3.2.9、3.2.15、3.3.1、3.3.2、3.3.4、3.3.5、3.3.6
请问专家:这个乙类仓库未划分防火分区是否要强制执行?为什
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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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强制性废除了,怎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