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问答 > 火灾自动报警 提问

关于火灾报警系统切断普通电源的问题

火灾报警系统切断普通电源的功能,规范中是否所有类型的普通电源都要切断,比如医院的手术室,火灾时,是不是也要切断市电普通电源之后,再依靠ups或者eps之类的来供电?

规范或者施工图审核等相关权威文件中,是否有条文或者依据,提到哪些普通电源可以在火灾时免于切断的,还是说就是所有普通电源都需要被切断?

请写下您的回答回答

共 2 回答

邦哥 25-07-28

只要是火灾现场利于安全疏散和灭火的电源可以保留不切,火灾线路和与灭火和疏散无关的动力电等应该切断。至于医院的手术室,用于挽救生命的电源,应该保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在条纹说明里这样说:


 应切断的非消防电源用电设备和不应切断的非消防电源用电设备如下

(1)火灾时可立即切断的非消防电源有:普通动力负荷、自动扶梯、排污泵、空调用电、康乐设施、厨房设施等。    (2)火灾时不应立即切掉的非消防电源有:正常照明、生活给水泵、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地下室排水泵、客梯和 Ⅰ~Ⅲ  类汽车库作为车辆疏散口的提升机。    

关于切断点的位置,原则上应在变电所切断,比较安全。当用电设备采用封闭母线供电时,可在楼层配电小间切断。

0 0 [回复]举报

李勤 25-07-28

医院有单独的规范

0 0 [回复]举报

最新问题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