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洪全 24-06-21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8.1.7 除不适合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远离城镇且无人值守的独立建筑、散装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外,下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甲、乙、丙类厂房;
2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甲、乙、丙类仓库;
3 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4 特等和甲等剧场,座位数大于800个的乙等剧场,座位数大于800个的电影院,座位数大于1200个的礼堂,座位数大于1200个的体育馆等建筑;
5 建筑体积大于5000m³的下列单、多层建筑: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商店、旅馆和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档案馆,图书馆;
6 建筑高度大于15m或建筑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及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7 建筑面积大于300㎡的汽车库和修车库;
8 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9 地铁工程中的地下区间、控制中心、车站及长度大于30m的人行通道,车辆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建筑;
10 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城市交通隧道。
香.香 24-06-21
规范没有明确饭店多大面积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的规定,饭店是否需要设置应当看其所属的建筑高度、类型来确定该建筑是否需要设置,不能抛开建筑只谈其功能使用性质。比如高层公共建筑内的饭店就需要设置,有些多层建筑内的饭店就可以不设置。对于某些功能的场所比如商店、展览、医疗、体育馆等等也是需要达到一定条件才需要设置的。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是否可以参照8.2.1中第三条,独立建造的多层饭店,达到二级耐火等级,按照超过体积超过5000来设置,不超过就不设置